台灣學術網路台北區域網路中心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第一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一、依據:
「台灣學術網路台北區域網路中心管理委員會」係依據教育部TANet管理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所要求成立之組織。
二、宗旨:
為維護並提高台灣學術網路台北區域網路中心各連線單位之網路使用效率,本委員會將定期開會,研商處理網路管理及技術之共同問題。
三、成員:
本委員會委員總人數七人,由TANet台北區域網路中心──台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主任擔任召集人及當然委員,另選委員六人,由直接連線單位中互選出,委員任期一年,連選可連任。
四、權責:
(一) 維護網路安全並防治不當資訊網站。
(二) 建構並提高網路正常運作機制。
(三) 獎勵區網成員優良及特殊表現。
(四) 其他臨時事項。
五、會議:
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如有必要,得由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
六、附則:
(一)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 需經由全體連線單位召開會議修正。
(二)本章程經TANet台北區域網路中心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並陳報教育部TANet管理委員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